摘要:廉租房(low-rent house或者low-rent housing)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1],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本文发表在《中华民居》上,是建筑论文发表网范文,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 廉租房 设计
一、引言
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8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
二 、 现行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50-200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93(2002))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03)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住宅设计标准》 (DB62/25-3011-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16-2006年版)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62/T25-3003-2006)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 JGJ50-2001)(J114-2001)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
三、 建筑特征概述
1.1.1本工程为民乐县房产管理局廉租住房4#住宅楼,拟建在民乐县城北阳光花苑住宅小区内。建筑面积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