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论,大陆与台湾的交往无非是民间和政府间两种形态。而两岸的体育交流却提供了兼容民间、政府间交往的第三种交往形式。众所周知,北京的外交有相当的部分是由体育部门担当和实际操作的。(注:大陆官方色彩很浓的体育著作,《当代中国体育》,这样写道:“我国的对外体育活动是整个国家对外活动的一部分,它遵循我国对外政策,为之服务,并适应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张彩珍等,《当代中国体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389页。)
大陆与台湾的交往虽然不属于外交,但北京仍然希望体育担任“先锋”的角色以“促进祖国统一”。(注:赵经宏,《大学生体育》北京,1991年版,第20页,第20页,第16页。)在两岸的交往中,台湾并不总是被动的,但由于资料上的限制,本文主要从中国大陆的角度回顾半个世纪左右两岸的体育交流,兼顾评价其对中国和平统一的意义。
半个世纪以来,大陆与台湾的体育交往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北京以台湾当局为敌,拒绝交往的时代。这一阶段自50年代初开始持续到70年代;第二阶段大陆接受台湾运动员作为一个地区的代表和大陆运动员共同参加国际体育比赛。这个阶段大致从80年代初开始到90年代初;此后的第三阶段,北京政府对台的体育交往政策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但是两岸的实际往来扩大了。更重要的是,许多往来属于民间自发的,而且体育交往从比赛扩大到文化和(体育)经济的范围。下面我们先分阶段对大陆和台湾体育交流做一历史回顾,然后作出分析和结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的革命体育外交
应该指出的是,即使在这一时期,两岸的体育也并非完全隔绝。至少是在观念上不是完全隔绝的。北京政府一直在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和场合声明自己对台湾和台湾人民的统治权和代表权。比如,在1960年第十七届奥运会上,台湾选手杨传广获十项全能银牌。大陆称“这是中国运动员在奥运史上取得的第一枚奖牌。”(注:童乐编,《梦想与辉煌》,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第198-199页,第199页,第200页,第177-178页,第180-182页。)与此同时,在大陆举行的四年一度的全国运动会,也被赋予了国家统一的重大意义。迄至80年代末,台湾籍的代表总是出现在其他省市运动队的队伍之中,象征性地代表台湾省。
二、打开僵局的探索
对台湾政策的松动始于文革后期。与中美关系的巧妙改善一样,大陆选择了体育交往作为突破口。1971年1月25日,日本乒乓球协会会长、亚洲乒联主席后藤钾二专程来北京邀请中国参加第31届世乒赛。当时中国正处于文革之中,已经有两届没有参加世乒赛了。虽然当时双方都有诚意,但会谈还是僵持在台湾问题上。日方表示可以将1958年周恩来提出的“日中关系三原则”,其中之一即:“[日本]不参加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写入会谈纪要。中方则要求在会谈纪要中加上“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一句话。后滕钾二则表示,日本国内不能接受这样的纪要。如果中方强求就无法谈下去。最后周恩来打破僵局,说日本乒协无非是个群众团体,不必强求。(注:徐寅生《我与乒乓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66-167页,第204-206页。)
在国内的比赛上,北京也开始做相应的改变。迄至1987年,在大陆举办的全国运动会是把台湾作为一个省来对待的,坚持比较僵硬的一个中国政策。在全运会上,台湾籍运动员作为一个省队和其他省的运动员一样列队入场。1980年代,北京加强了对台湾的体育外交攻势,邀请真正的台湾代表队而不是大陆的台湾籍运动员组队到广州参加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台湾方面没有反应。对此,北京表示了从未有过的尊重,没有再拼凑一支“台湾队”。这样,台湾队首次没有出现在全国运动会的入场运动队之中。(注:Susan Brownell, Training the Body for China: Sports in the Moral Order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pp.317-18.)
三、“乒乓内交”开两岸体育交流之先河
除了政策放宽外,两岸体育交往的扩大还有赖于彼此的互利、互补,即在双方运动员在国际竞赛中共同提高成绩。北朝鲜和韩国几次组成乒乓球联队,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注:最值得一提的是,在1991年第41届世乒赛上,朝鲜联队击败已经9连冠的中国女队,获女团冠军。)中国大陆体育从体制到优势项目都与台湾有很大的不同。这就有了交流和合作的可能性。
大陆体育直至90年代初,一直是所谓的“举国体制”。而即使是在90年代中期体育界开始大幅度体制改革以后,大陆的体育仍然是以官办为主。辅之以市场运营。而台湾的体育,在体制上与日本比较相似,即政府不给予很大投入。运动员主要是通过业余训练来培养,并参加比赛。加上大陆人力资源远远超过台湾,所以大陆竞技体育的总体水平比台湾要高许多。
大陆体育的强项到了80年代基本上已经显现出来了,主要是体操、跳水、举重、射击、羽毛球、(女子)排球等。当然,最为突出的是所谓中国的“国球”——乒乓球。在亚洲,大陆的优势项目——特别是自90年代以来——还包括篮球、游泳、击剑和田径的部分项目。
四、从体育外交到民间体育交流
入乡随俗,应该说是民间体育交流的一个特点。陈静到台湾主要是企业资助,而不是像在大陆那样入选国家队,“吃皇粮”。1991年陈静自大陆来到台湾,先到新竹,受聘为电脑公司乒球队选手兼教练。五年后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代表中华台北拿下一枚银牌,并因此受到台北官方的嘉奖。她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又为中华台北获得一枚女单铜牌。
打乒乓球并不是陈静在台湾的唯一事业。她还为化妆公司做形象代言人并筹办自己的基金会,同时在台湾推进青少年的乒乓球运动。与此同时,和大部分“海外兵团”的成员一样,陈静并没有与大陆疏远。她于1999年在广州建立了一所“陈静乒乓球学校”。陈静本人还参加了大陆超级乒乓球联赛。
五、体育诱发的经济、文化往来
大陆退役运动员中——特别是知名运动员中——很大的一部分转而从商。而这些“健将老板”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有北京或地方省市的关系。这种关系始于昔日竞技场上的“战斗友谊”;进而发展成为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的三位一体;最后发展为体育当局、各类企业和健将老板的关系。这种半官方、半私人的关系,起了穿针引线的作用,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两岸的全方位交流。
结语
本文对近几十年来两岸的体育交流做了一个简单的概述。两岸交往大致上始于80年代。开始是作为北京“祖国统一外交攻势”的一部分。到了90年代,这种交往开始并越来越具有民间自发的性质。尽管政治大环境的制约仍然是明显的,但是体育交往的攻势作用逐步淡化,开始还以本来面目。两岸的体育交流从竞技体育发展的角度看,双方的互补性不大。无非是大陆退役运动员在国际大赛上帮助中华台北拿奖牌。这种模式不能说没有意义,但是并不能真正促进当地体育的发展,更不会在两岸的和平统一中引发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