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网络法制教育因其发展的难控性和较低的预测性使得网络生活中的法制教育状况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可以在短时间内有较大的变化。目前的文献资料对网络法制教育现象表述和特征分析往往集中在2005年前后几年,但进入2010年之后,网络社会的发展有了极大的变化,本文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网络社会的发展,揭示了网络法制教育所面临的新形势。
论文关键词 网络行为 网络法律意识 法制教育
有很多人认为,网络法制教育就是把网络作为新型教育平台的一种,与传统法制教育没有本质差别,这种将网络法制教育仅仅看做是一种教育工具、教育手段的观点,显然未能正确认识网络法制教育。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近年来网民的行为动态和法律意识都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转变,综合网络社会近几年所发生的新变化,笔者将网络法制教育所面临的新形势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版权权利意识
如今,利用网络平台以“交互式”手段公开传播具有知识产权作品(包括音像作品、文本著作等)已经成为网络版权侵权的主要手段,这也是广大网民对互联网的使用便捷的称道之处,但也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交互式”的网络传播行为指互联网网站的经营者或网络用户将数字化作品“上传”或以其他方式将其置于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务器中,这种方式即构成应受著作权人控制的“网络传播行为”,因为它得以使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计算机上通过访问作品所在的网站而获得作品。